技術分析領域中,前輩專家定下的原則未必完全正確,任何人悟出新的道理,或有新的創見,新的建議,都可以提出來討論。筆者就曾經糾正了美國專家定下的幾項規矩,其中最明顯的是關於W形和M字形的量度升幅和量度跌幅,以及平均線測試法中的幾條原則。本文涉及的斜線三角形調整,亦是其中之一。三項新約定則是我對世界波浪理論者提出的建議。
時代改變,規則必須改變
在討論三角形之前,必須向大家解釋的是,波浪理論中的三角形稱為波浪三角形,它必須是由五個點構成的,而形態分析中的三角形,只要有ABCD四個點便行,兩者的不同在此!本文討論的斜線三角形,貌似形態分析中的楔形,實際上內部結構並不相同,應該特別留意。
A)波浪理論的發明者艾略特認為,一組波浪行進到最後的階段——第(5)浪或(C)浪,有時會力不從心,走不出次一級的一組推動浪,變成一個斜線三角形。升市中的斜線三角形基本模式如圖3001所示,它由5個波浪構成,其中的任何一浪都由次一級的3個浪組成,其內部結構是3-3-3-3-3。這個斜線三角形的特點是,其中的第三浪只略為高出第一浪,其中的第四浪卻明顯地跌破第一浪。圖3002是這種斜線三角形在金市圖表中的實際表現。
圖 3002
艾略特解釋說,這好比一個人跑步到最後力氣不足,搖搖晃晃的樣子。艾氏的解釋十分貼切令人信服。跌市中的斜線三角形基本模式如圖3003所示。
B)根據波浪理論繼承者普里切的研究,斜線三角形不只出現在第(5)浪或(C)浪,有時還會出現在第(1)浪或(a)浪。可是處在第(1)浪或(a)浪的斜線三角形,其中的1、3、5浪卻是由次一級的一組推動浪組成,基本模式為5-3-5-3-5,如圖3004所示。
圖 3004
然而筆者發現,處在第(5)或(C)浪的斜線三角形亦允許以5-3-5-3-5的模式出現,同時發現,處在第(1)浪或(a)浪的斜線三角形亦允許是3-3-3-3-3模式。
亦就是說,斜線三角形分為兩種,其中力量較強者表現為5-3-5-3-5模式,其中力量較弱者表現為3-3-3-3-3模式,十分正常。而我們不能規定什麼位置的斜線三角形必定要以何種模式出現!
C)後來筆者又發現一組推動浪的第(2)浪、第(4)浪和調整浪的(b),都可以是一個斜線三角形。故此,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,斜線三角形無處不在!因為在一組八浪循環之中,除了第(3)浪以外,其餘7個波浪都可以是斜線三角形!
早在20多年前,筆者曾經多次提出這個問題。以下的圖3006、3007是筆者在香港經濟日報《1990下半年經濟特刊》中,為了論證這個問題而登出的二個圖例。當時筆者寫道“實際情況如何呢?附圖3005所示,日圓兌美元由八零年三月至十二月的反彈正是由abcde浪構成一個斜線三角形。附圖3006所示,紐約金市八八年九月底至十二月初的反彈亦是一個斜線三角形。”(其原文在圖書館裡同樣可以找到)。
圖 3005
圖 3006